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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与财务管理

4 个子领域 4 位律师

婚姻家庭法律事务是鸿创律所的重要服务板块。我们以专业、理性、温情的服务态度,帮助客户妥善处理婚姻家事领域的各类法律问题。我们的服务涵盖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继承纠纷、夫妻财产约定、家族财富传承等,以法律为工具,以情理为纽带,力求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在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方面,我们为高净值人士提供家族信托设立、资产隔离保护、财富传承规划等高端法律服务。我们深刻理解家族财富管理中的法律需求与情感考量,能够综合运用婚姻法、继承法、信托法、公司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为客户量身定制财富保全与传承方案。


我们代理的婚姻家事案件类型丰富、标的额跨度大,从普通的离婚纠纷到涉及数亿元资产的夫妻财产分割,我们都能够提供专业、精准的法律服务。我们注重调解与诉讼相结合,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同时,尽量化解矛盾、减少对抗,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常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