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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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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创律所不良资产处置团队在不良资产诉讼追偿、资产打包转让、债转股、资产重组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我们与多家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信托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人脉和资源优势。


我们提供的不良资产处置服务涵盖资产尽职调查、估值分析、处置方案设计、诉讼追偿、执行回款全流程。我们擅长通过诉讼、仲裁、执行、破产等多种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不良资产的价值回收。多起案件通过创新的处置方案实现了超预期的回款效果。


在资产重组与债转股领域,我们为困境企业提供债务重组方案设计、谈判协商、协议起草等法律服务。我们深刻理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不同诉求,能够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中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实现多方共赢。

常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 国家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