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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同一个公司干了三年活,却不算员工——最高法的理由让很多人没想到
郭荣林给科力源公司干了三年,公司说他不是员工。 他不服,告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院的回复让他失望:你真的不是员工。 —————————————————————————————— 为什么干了三年还不算员工? 最高院的逻辑只有一句话: > 你没有从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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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劳动律所解读:最高院明确——无从属性即无劳动关系,企业用工如何合规管控风险?
快速答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劳动关系以从属性为本质特征。无人格从属性、自行承担经营风险的劳动者,即便长期为同一单位提供劳务,亦不构成劳动关系。这一认定标准对南京企业用工合规安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劳动者判断自身权益归属提供了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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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观点提示:不接受管理、自己承担风险的,不算劳动关系——但判断标准到底是什么?
先给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在郭荣林与科力源公司一案中明确:劳动关系的本质是"从属性",即劳动者在人格上和经济上依附于用人单位。如果一个人基本上不受任何单位管理、自己决定工作方式、自担经营风险,就算长期给同一家企业干活,也不构成劳动关系。 但问题是:实践中"有没有被管"的判断,远比书面文字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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