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与反索赔法律服务是鸿创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我们拥有一支在该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功底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我们深入了解工程索赔与反索赔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和法律风险,为客户制定最优的解决方案。无论是日常法律咨询还是重大疑难案件,我们都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素养,竭诚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鸿创律师事务所在工程索赔与反索赔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和信赖。我们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高效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对相关法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典型案例
南京某电器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邹金俊律师委托方南京某电器有限公司与凯里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争议金额 148,312.2 元。涉及跨省买卖合同履行及货款追索。
结果: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货款 56,360 元加 91,952.2 元,共计 148,312.2 元。
常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